寄樣中:檢疫報關、寄送方式 如何選擇最佳寄樣方式?如何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? |
一、寄樣準備
1、樣品確認很關鍵 ·確認客戶需要的樣品型號及規(guī)格,包裝、說明書、每單數(shù)量要求、形式發(fā)票的格式等細節(jié)不容忽視。 ·必要時可結合郵件及光盤、照片。
2、取樣原則 ·樣品要有代表性,是從批量生產(chǎn)的產(chǎn)品中抽樣而得。 ·保證待寄樣品的質(zhì)量是嚴格符合客戶要求的。 ·制作樣品標簽。 ·要留樣品及其生產(chǎn)批次等相關資料以備日后核查。
3、與客戶確認寄樣地址 貿(mào)易中介等往往存在公司地址與寄樣地址不一致的情況,一旦錯寄會嚴重影響你的商業(yè)機會。
二、一般的樣品寄送方法
1、郵政的航空大包:價格較便宜,航程大約在兩周左右(不含目的國的海關檢驗和其國內(nèi)的郵政遞送時間)。此方法可適用于大宗的低值產(chǎn)品寄送。可在各地郵局辦理。一般商品(非危險品)可正常寄送;如系普通化工品,僅需要出具一般的品質(zhì)證書(證明其無毒、無害、無爆破性等),便于海關查驗核實。如系危險化工品或者疑似危險化工品(如:鈦白粉),需要出特殊的證明,以及特殊托運。
注明:最小郵寄重量是2公斤,20公斤為一個限重單位。如超出部分,需要另行打包計費。
2、航空快遞:分為國內(nèi)郵政的國際EMS和國外大快遞公司(如:FedEx_聯(lián)邦快遞,DHL_敦豪快遞,TNT等),其費率大致相當。較郵政的航空大包費用貴。只是若與快遞公司有協(xié)議,可有折扣價。時間大約是一周左右(或者3~5天)。如系普通化工品,僅需要出具一般的品質(zhì)證書(證明其無毒、無害、無爆破性等),便于海關查驗核實。如系危險化工品或者疑似危險化工品(如:鈦白粉),需要出特殊的證明,以及特殊托運。
注明:對限重單位有要求。
寄送樣品的運費支付方式:
1、預付(Freight Prepaid):寄件方繳付所需郵寄費用。此支付方式多用于寄送費用低,客戶信譽好或老客戶,成交希望大的情況下。
2、到付(Freight Collect):收件人交付所需郵寄費用。此支付方式多用于寄送費用高,客戶信譽差或新客戶,成交希望無法確定的情況下。 |
三、如何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?
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,是國際貿(mào)易中的一個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關于出口商品的檢驗,其程序如下:
1、商檢機構受理報驗。首先由報驗人填寫“出口檢驗申請書”,并提供有關的單證和資料,如外貿(mào)合同、信用證、廠檢結果單正本等;商檢機構在審查上述單證符合要求后,受理該批商品的報驗;如發(fā)現(xiàn)有不合要求者,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有關條款。
2、抽樣。由商檢機構派員主持進行,根據(jù)不同的貨物形態(tài),采取隨機取樣方式抽取樣品。報驗人應提供存貨地點情況,并配合商檢人員做好抽樣工作。
3、檢驗。檢驗部門可以使用從感宮到化學分析、儀器分析等各種技術手段,對出口商品進行檢驗,檢驗的形式有商檢自驗、共同檢驗、駐廠檢驗和產(chǎn)地檢驗。
4、簽發(fā)證書。商檢機構對檢驗合格的商品簽發(fā)檢驗證書,或在“出口貨物報關單”上加蓋放行章。出口企業(yè)在取得檢驗證書或放行通知單后,在規(guī)定的有效期內(nèi)報運出口。
根據(jù)進口商品登記規(guī)定,進口商品的檢驗分兩大類。
一類是列入《種類表》和合同規(guī)定由我國商檢機構檢驗出證的進口商品。進口商品到貨后,由收貨、用貨或其代理接運部門立即向口岸商檢機構報驗,填寫進口貨物檢驗申請書,并提供合同、發(fā)票、提單、裝箱單等有關資料和單證,檢驗機構接到報驗后,對該批貨物進行檢驗,合格后,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印章,海關據(jù)此放行。
另一類是不屬上一類的進口商品,由收貨、用貨或代理接運部門向所在地區(qū)的商檢機構申報進口商品檢驗,自行檢驗或由商檢機構檢驗,自行檢驗須在索賠期內(nèi)將檢驗結果報送商檢機構,若檢驗不合格。應及時向商檢機構申請復驗并出證,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賠。
四、寄樣實例
一般來說對于寄樣筆者是比較慎重的。即使是老客戶要求寄樣,如果樣品費用、郵寄費用較高的情況下,我們一般是要求客戶付樣品費的,而且客戶也能理解。而如果是價值較低、運費較低的,我們一般要求工廠免費提供樣品并郵寄給我們。我們再轉寄客戶。當然,如果工廠有特殊的要求的情況下,我們會和客戶說明,如果客戶被說服,還好辦。否則,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會進行選擇了,如果報價較低,并可免費提供樣品的工廠我們會優(yōu)先選擇。再次就是選擇報價低,或是質(zhì)量合適的;當然有時也視其它情況,比如工廠的位置,工廠的誠信等條件,綜合考慮。
至于預付樣品費,等簽訂合同后再雙倍返還的制度,我們有時對客戶也是這樣要求的。但是一般來說只有和我們長期合作的客戶能夠理解。新客戶的話一般是不會信任我們的。因此也有不少單子在這種情況下到寄樣就打住了,無法再談。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外貿(mào)公司自已承擔一部分的風險,如果可以肯定客戶的誠意,公司決策層有信心、有實力去拿這個單子,就應該盡早決定,獨立承擔費用,或是說服工廠分擔。這種情況下,如果工廠能主動承擔一部分責任,或是從技術、行業(yè)的角度上幫助外貿(mào)公司分析該交易的可行性和風險性,那就更加完善。
例如去年有一個美國外貿(mào)公司幫助客戶在中國尋找OEM廠商一事找到筆者,客戶一開始就了解筆者是外貿(mào)公司,相當于中間商的角色,但是鑒于我能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,還是同意與我合作。由于該產(chǎn)品必須通過寄樣來確認質(zhì)量,所以在我報價得到客戶的確認后,客戶要求寄出樣品后再來中國考查工廠并簽訂代理協(xié)議。但是工廠最后在寄樣一事上而卡住。而導致該項目無法繼續(xù)洽談下去。
筆者最后對這件事分析,感覺寄樣無法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太多(我甚至已經(jīng)說服公司支付工廠樣品費和免費給客戶寄樣,但是事后一想,覺得哪怕是寄樣成功,成功下單的可能性也只是50%,所以說沒寄成樣也不一定是壞事),加大了不確定因素。所以在寄樣時,一定要確認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的多少,最好是終端對終端,即工廠對直接用戶,或是中間有一家外貿(mào)公司,但是再多,成功的可能性就會變小。但是在這件事上,筆者感覺工廠的支持沒有顯現(xiàn)出來,至少他們應該在我提供了客戶大致信息后,主動地給我提出相應的建議,甚至在我提出支付他們樣品費時,主動作一些表示什么的。這種合作情況下,可以減少供貨商方面的不確定因素,而提高成功率。
總之,筆者認為外貿(mào)和工廠不應該是冤家,或是陌路人。而應該在有選擇、有了解的情況下成為一種暫時或長期的結合體,合力促進貿(mào)易的進行。只要大家有錢賺,何樂而不為呢?